政府 & 部,在早期教會
1. 源於猶太根源的發展
1.1 猶太模式
基督時代的統治猶太議會是公會 (συνεδριον – 蘇內德里翁). 這是由祭司長組成的 (αρχιερευς – 阿爾克雷烏斯), 長老 (πρεσβυτερος – 長老教會) 和文士 (γραμματευς – 格拉馬修斯) (Lk 22:66, Mt 26:3, 57-9, Mk 14:43, 53, 15:1, Acts 4:5(比照 Acts 4:23)). Mk 15:1 推斷整個公會可能還包括其他人. 在談到猶太領導層的會議時,明確提及所有三個群體的常見做法表明,這些術語絕不等同: 但這一切都在政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統治者”一詞’ 似乎與祭司長等同,但與長老不同 Acts 4. 在其他一些參考文獻中,我們只讀到祭司和長老: 但與其他段落的比較表明,在這些情況下,可以推斷出文士的包含 (Mt 26:47(比照 Mk 14:43), Mt 27:1(Mk 15:1)). 這表示『長輩’ 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籠統的術語,其中可能包括那些通常被指定為抄寫員的人. 迦瑪列, 公會的傑出成員, 被描述為“法律教師”’ (νομοδιδασκαλος – 諾莫迪達斯卡洛斯) 在 Acts 5:34) – 這個很少使用的術語也出現在 Lk 5:17-21, 它似乎適用於文士.
原則上,這種政府制度體現了牧區制度, 行政, 教義甚至先知性事工 (後者以大祭司的身份 (Jn 11:49-52). 它的致命弱點在於人本身. 他們大聲疾呼要得到大眾的認可,不再是僕人 (Lk 11:43 & 46); 他們將人類傳統置於上帝話語之上 (Mk 7:6-13) 並失去了任何真正的教義或預言的洞察力 (Mk 12:24-7, Jn 3:10-12 & 5:37-44).
1.2 猶太建築的改造
以上三組中只有一組, ‘長輩’, 將其頭銜延續到教堂結構中; 儘管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標題也失效了一段時間.
耶穌文士的瑣碎爭論’ 白天使他們成為早期教會嘲笑的對象 (1 Cor 1:20), 以及那些尋求成為「法律教師」的人’ (νομοδιδασκαλος – 諾莫迪達斯卡洛斯 – 1 Tim 1:7) 被皺眉. 這絕不是對教師事工的拒絕, 然而. 文士們’ 教學已陳舊, 投機和挑剔: 而耶穌的標誌’ 教學, 以及那些追隨他的人, 是因為它很新鮮, 具有權威性並關注法律的精神而不是法律的文字 (Mt 13:52, 7:28-9, 23:23, Jn 3:10-11, 1 Pet 4:11 (最後一個參考文獻不僅僅涵蓋教學)). 因此, 雖然這個詞被刪除了, 教學職能仍在繼續,並在“老師”這個簡單的頭銜下獲得了極大的榮譽’ (διδασκαλος – 迪達斯卡洛斯).
神職作為一個機構被承認耶穌是我們唯一的大祭司而完全取代 (Heb 7:11-28), 以及所有信徒的祭司職分 (1 Pet 2:9). 他們的中間角色是多餘的,他們的其他功能都被轉移給了其他人. 使徒們可能是最近的新界. 相等的.
2. 使徒(αποστολος – 使徒們)
2.1 耶穌’ 十二人的召喚
2.1.1 他們是誰?
- 西蒙和安德魯·巴喬納 (’喬納的兒子’ 比照. John 1:42, 21:15, Mt 16:17). 西蒙 (‘一根蘆葦’) 更名為磯法 (阿拉姆語) 或彼得 (希臘文 – 兩者的意思都是“一塊石頭”). 他們是伯賽大的漁民, 位於加利利海北端 (Lk 5:10, Jn 1:44).
- 詹姆斯和約翰, 西庇太的兒子, 還有伯賽大的漁民 (Lk 5:10, Jn 1:44). 他們的家族可能是繁榮的魚商, 因為他們雇了僕人 (Mk 1:20), 耶路撒冷的強大聯繫 (Jn 18:15-6) 和一位雄心勃勃的母親 (Mt 20:20-1)! 他們的姓氏是Boanerges (‘雷霆之子’) 由耶穌 (Mk 3:17).
- 菲利普, 他也來自伯賽大 (Jn 1:44).
- 巴塞洛繆 (阿拉姆語, “托爾邁之子”). 約翰福音稱他為拿但業 (‘上帝的禮物’), 這可能是他的名字. 他是菲利普的朋友, 從迦拿 (Jn 1:45-51 & 21:2), 關於 12 英哩 (3 小時’ 走) 瓦. 加利利海和 8 英里 N. 拿撒勒的.
- 托馬斯 (阿拉姆語) 或迪迪莫斯 (希臘文 – 兩個名字的意思都是“雙胞胎”). 他是個懷疑者, 但忠誠 (Jn 11:16 & 20:24-9).
- 馬修 (‘耶和華的恩賜’), 也稱為李維 (‘加入’), 阿爾腓斯的兒子. (比照. Mt 9:9 (馬修) 和 Mk 2:14 & Lk 5:27 (列維). 他是一名收稅員 ('酒館老闆') 對羅馬人來說 – 一份非常不受歡迎的工作! 他來自迦百農 (耶穌也住過的地方 cf. Mt 4:13, 9:1, Mk 2:1). 這是在加利利海旁邊, 3西南 ½ 英里. 伯賽大.
- 亞勒腓的兒子雅各. 沒有任何參考文獻顯示與馬修有任何家庭關係, 誰的父親同名.
- 萊巴烏斯, 誰姓達太 (比照. Mt 10:3 & Mark 3:18) 但也被稱為“雅各的猶大”’ 在 Luke 6:16 和 John 14:22. 耶穌有兩個同父異母的兄弟,名叫猶大和雅各 (比照. Mt 13:55): 但我們得知,在他在地上的事奉期間,他們並不相信他 (Jn 7:5 & Mk 3:21-32), 所以詹姆斯更有可能是他父親的名字.
- 西蒙·澤洛特斯 (希臘文) 或卡南派 (阿拉姆語) – 兩者都有「狂熱者」的意思. 狂熱者是猶太反羅馬革命者. Kananites 也意味著“迦南的居民”’ (涵蓋以色列西部大部分地區的術語).
- 加略人猶大, 耶穌’ 背叛者. 他看管錢; 但不誠實地 (Jn 12:6).
2.1.2 初次相遇
Jn 1:35 – 2:25. 耶穌’ 與約翰的第一次會面 (無名弟子), 安德魯, 西蒙, 菲利普和拿但業, 就在他在曠野受試探之後, 為我們提供一些關於他行使領導力的方式的寶貴見解.
- 在呼籲做出承諾之前, 耶穌邀請他們觀察 (Jn 1:39).
- 他想要的門徒已經計算過成本 (比照. Lk 14:25-33). (Of the 11, all but John would be martyred!)
- 這一觀察涵蓋了他生活的各個層面 – 不只是他的公共事工. 太頻繁了, 我們專注於人們的事工恩賜而忽略他們的個人生活.
- 耶穌甚至讓他們花時間與祂的家人在一起; 這並不容易, 因為他的兄弟不相信他 (Jn 2:12 & 7:5). 想想看 – 看到這一切會對你產生什麼影響?
- 耶穌不厭惡懷疑 (Jn 1:45-51).
- 他賦予了新的名字和新的願景 (Jn 1:42 & 50-1). 如果我們要有效地領導, 我們必須讓人們超越他們看待自己和未來的方式的局限性. 我們需要向他們展示他們在上帝面前的潛力.
- 他不厭其煩地親自認識他們 (Jn 1:39 時間, Jn 1:42 親密的理解, Jn 1:43 尋找, Jn 1:48 禱告). 如果您這樣做不是為了那些直接向您負責的人, 還有誰會是?
- 他用力量和個人承諾證明了他所教導的現實 (Jn 2:11 & 17).
- 他避免做出過於倉促的承諾 (Jn 2:23-5). 這些皈依者中一定有些是真正的皈依者: 但, 而不是宣稱自己, 尋求或提供太多, 太快了, 他準備好信任並等待.
2.1.3 早期門徒訓練
Jn 3:22-4 & 4:1-3. 這些事件發生在施洗約翰被捕之前, 因此,在其他福音書中所描述的與十二人相遇之前 (看到 Mt 4:12 & Mk 1:14). 雖然只有約翰, 安德魯, 西蒙, 菲利普和拿但業的名字被提及, Acts 1:21-2 顯示所有十二人都在這段時期遇見了耶穌.
然而耶穌已經開始訓練這些人, 雖然, 正如我們將看到的, 他們還沒有完全委身於他. 這不僅僅是傾聽. 耶穌已經讓他們為別人施洗 (Jn 4:2)!
請注意,這是悔改的洗禮, 沒有個人對耶穌的委身 (首先引用的是 Mt 28:19 和 Acts 2:38; 這解釋了為什麼耶穌沒有給任何人施洗). 我們不能要求一個人在耶穌裡為某人施洗’ 如果他們自己沒有完全提交,則有權: 但任何罪人都可以幫助別人認罪. 耶穌熱衷於讓他的門徒盡可能地參與, 盡快地.
2.1.4 決策時間
Lk 5:1-11 (Mt 4:18-23). 截至目前, 十二人是兼職弟子. 耶穌之後’ 捕獲的魚, 彼得看見他的悔改和委身是多麼膚淺. 耶穌現在呼召門徒為他放棄一切.
相似地, 耶穌呼召馬太, 他立即放棄了稅務員的工作 Mt 9:9-13, Mk 2:14-7 & Lk 5:27-32. 順便, 你認為馬太的歡送會與那些想要成為門徒的想要回家與家人告別的人之間的關鍵差異是什麼 (Lk 9:61-2)?)
2.1.5 選擇十二個
Lk 6:12-6. 儘管耶穌現在已經和祂的門徒一起度過了相當長的時間, 在決定任命誰為使徒之前,他整夜祈禱.
這應該讓我們認識到在教會中任命任何職位的人時要非常小心的重要性.
它也強調尋求上帝指引的重要性, 而不是依賴我們自己的理解. 很容易被外表誤導 (1 Sam 16:6-7).
2.1.6 背叛朋友的人
耶穌可能一直都知道猶大會出賣他 (Jn 2:25). 但他卻如此無私地關心他, 即使在最後一個晚上, 其他門徒並不知道他是叛徒. 所以如果別人讓你失望, 感謝上帝沒有提前告訴你, 不像猶大, 希望他們會有所改善.
注意猶大的後裔’ 破壞於 Jn 12:4-8. 當沒人注意時,他可能會在自己身上花費額外的錢; 但試圖透過挑剔別人的毛病來安撫自己的良心 (在這種情況下, 耶穌). 這正是撒旦所等待的 (比照. Matthew 26:6-16 & Luke 22:3-6). 在批評別人之前, 總是問自己, 「我曾經做過這樣的事嗎?」
2.2 領導力的關鍵課程
2.2.1 領導力的本質
- 真正的領導力是服務性. Mt 20:20-9 & Jn 13:1-17. 完全不像猶太領袖 (Mt 23:2-12).
- 權威來自於被權威. Mt 8:9, Lk 9:1-2, Jn 5:19-23, 15:4-17.
2.2.2 關鍵原則
- 可用性. 如果你不傾聽,你就無法領導! 致上帝, 在祈禱中, 以及你手下的人 (Mk 9:33-7).
- 重點. 而不是試圖教導每個人, 耶穌門徒訓練了一些人, 並教導他們去門徒訓練他人 Mt 28:19. 這項原則同樣適用於今日的教會領袖──我們的首要任務是裝備他人 (看到 Eph 4:11-2).
- 嘗試過但失敗的人比不嘗試的人成就更大 (例如. Mt 14:25-32).
- 授權與信任. 他鼓勵門徒做事 (例如. Mt 14:16, Lk 10:1-20).
2.2.3 實物課程
- 領導力並不取決於你的資源. Lk 10:3-4.
- 你必須保持平靜才能給予和平. Lk 10:5-6 (請注意,這是給你的平安). 我們傳遞的是我們的本質,而不是我們所說的.
- 領導者必須能夠給予和接受. Lk 10:7-9. 這是一種榮幸: 但當我們謙卑自己接受, 我們也可以成為給予者祝福的一種方式 (例如. Jn 4:6-15).
2.3 使徒事工的發展
2.3.1 猶大’ 替代品
Acts 1:15-26. 使徒們關於接替猶大的標準表明, 12 他們不是唯一在耶穌傳道期間跟隨祂的人. 我們不知道還有多少人; 但最好的兩個, 約瑟夫·巴爾薩巴斯·賈斯圖斯和馬蒂亞斯同樣具備資格; 最後他們虔誠地透過抽籤的方式在他們之間做出選擇.
請注意使用此做法的特殊情況. 首先, 他們考慮了指導選擇的聖經標準, 然後是候選人的適合性, 毫無疑問,包括他們自己對這些人的道德品質的了解. 只有那時, 發現他們之間沒有什麼可以選擇的, 他們有要求標誌嗎. 如果有聖經和道德原因說明你應該或不應該做出某種選擇,請不要尋求跡象.
一些學者聲稱使徒任命馬蒂亞斯是一個錯誤, 第十二使徒應該是保羅. 這有兩個主要原因值得懷疑: 首先, 保羅不是耶穌在地上事工的見證人, 死亡與復活 (Acts 1:21-2) 和, 第二, 它假設應該只有 12 使徒.
但約瑟夫呢?, 近乎使徒的? 我們不可能都是使徒: 但想像一下你自己處於他的位置. 你會生悶氣嗎, 因上帝沒有選擇你而生氣, 或嫉妒馬蒂亞斯? 如果弟兄的事工比你的事工受到更多關注,你會如何回應? 誰有選擇的權利? 你為誰服務, 以及出於什麼原因?
2.3.2 彼得的角色
注意上面的, 儘管彼得開始了這個過程, 該決定是集體做出的 (比照. Acts 1:15,23,24,26).
Mt 16:19 引起了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的激烈爭論, 主要是關於「這塊石頭」是否指彼得的問題, 他承認對耶穌的信仰, 或耶穌本人. 耶穌接下來的話, ’我會給你天國的鑰匙, 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會被捆綁, 凡你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會釋放。 」是單獨寫給彼得的, 確認彼得在使徒中的領導地位. 但將教義建立在對一節經文有爭議的解釋上是危險的. 在 Mt 18:18, 耶穌向祂所有的門徒做出了類似的應許; 顯示這種權柄不限於彼得,甚至只是使徒 (除非你認為 Mt 18:19 也只適用於他們!).
彼得是總體領導者, 正如耶穌所指出的 (Lk 22:31-2, Jn 21:15-7). 但如果我們看看早期教會的實際做法,我們會發現, 如上所述, 決定是基於對上帝旨意的集體洞察力. 彼得沒有投決定票, 甚至必然是最終的決定 (見下文). 他也不排除錯誤或糾正 (Gal 2:11-4). 領導力並不意味著絕對正確, 或賦予領導者以精神洞察力無視他人勸告的權利.
2.3.3 詹姆士
在 Acts 8:1 & 14 領導權似乎仍然完全掌握在使徒手中. 相似地 Acts 9:27, 描述保羅第一次訪問耶路撒冷教會時沒有提到長老, 但只有使徒. 但保羅在書中指出 Gal 1:15-19 他蒙召喚三年後,他到耶路撒冷拜訪了彼得,, 更有趣的是, 那個耶穌’ 弟弟雅各也被視為使徒. 顯然其他使徒此時不在 (比照 Gal. 1:19), 詹姆斯現在是耶路撒冷領導層的一部分.
(約會很難 Gal 1:15-24&2:1-10, 作為相關性 Acts 9:26-30, 11:29-30&12:1-25, 15:1-30 以及保羅的見證 Acts 22:17-21 存在一些問題. 有兩種可能的解釋. 首先, 這 Acts 9:27 會議似乎只不過是一次聽證會,以決定讓保羅與教會交往是否安全. 自從 Gal 1:15 從他被召喚到異教徒中傳道開始, 保羅可能不認為這與他的外邦事工有任何教義相關性: 在這種情況下 Gal 1:18 和 Acts 22:17-21 可以參考他的訪問 Acts 11:29-30&12:1-25, 他描述了導致事件發生的願景 Acts 13:1-3. 此次訪問描述於 Gal 2:1-10 那麼將是描述的 Acts 15:1-30, 在他第一次傳教航行之後. 或者, 可能只是這樣 Gal 1:17-8 描述了保羅皈依和加入耶路撒冷教會之間的三年間隔, 在 Acts 9:27; 這使得對雅各使徒身份的承認稍早一些. 我現在讚成後一種解釋, 看來保羅第二次來訪, 純粹是為了送給長輩們救濟品 (Acts 11:28-30), 發生在嚴重迫害時期 (Acts 12:1-25); 即使使徒之間的接觸也很有限 (比照. Acts 12:17). 沒有提到保羅和雅各或任何使徒在這次訪問期間有任何直接會面; 這可以解釋為什麼保羅在書中沒有提到它 Gal 1:15-24&2:1-10.)
彼得指示教會將他逃跑的消息告訴“雅各和弟兄們”’ 在 Acts 12:17 顯示他是彼得缺席期間教會的有效領袖. 他的卓越地位在他在關於割禮的辯論中所扮演的角色中更加明顯。 Acts 15:13-22, 他似乎對這個問題擁有最終決定權.
當保羅最後一次返回耶路撒冷時, 他出現在詹姆斯面前, 在長輩面前 (Acts 21:18). 他是唯一被提及名字的人, 推斷他是公認的領導者: 儘管應該指出的是,向保羅提出的建議顯然被描述為集體回應. 沒有提到任何其他使徒: 要嘛他們的身份已經融入長老的身份,要嘛, 更有可能, 他們在更偏遠的地區開展業務.
2.3.4 其他使徒
我們不知道新約聖經中有多少人被賦予「使徒」的稱號. 保羅, 在 1 Cor 15:5-7 說耶穌被彼得看見了, 然後是十二個, 然後由 500 兄弟們立刻, 然後由詹姆斯, 然後是‘眾使徒’, 最後是保羅本人. ‘所有使徒’這句話’ 可能只是指十二加詹姆斯; 或者它可能表明,甚至在保羅皈依之前,就有其他人被承認為使徒.
在 Acts 14:4 & 14 我們發現保羅和巴拿巴都被認定為使徒, 使已知使徒的數量達到 15. 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常常這樣描述自己.
安德洛尼庫斯和朱尼亞 (Rom 16:7) 有時也被引用: 但該表達是否有爭議, 「使徒中值得注意的,’ 意味著他們自己是使徒,或只是使徒們很好地評價他們.
'使徒’ 是一個普通的希臘文 (意義, ‘被差遣的人’, 或‘使者’) 然後被採納為標題.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另外三個 NT 參考文獻, 通常不翻譯為“使徒”, 也使用它: John 13:15, 2 Cor 8:23 (回覆. 提圖斯) 和 Phil 2:25 (以巴弗提). 在每種情況下,該詞均不帶定冠詞; 在缺乏其他上下文支援的情況下,我們無法確定它是作為一個標題而不是簡單地表示“信使”’ 在這些情況下. 在天平的另一端, 耶穌也被描述為, ’使徒,’ 在 Heb 3:1.
2.3.5 暫時的角色?
「十二」的最初要求’ 是他們從約翰受洗到升天期間都應該是門徒, 好讓他們成為耶穌的見證人’ 復活 (Acts 1:21-2). 雖然這個標準不適用於詹姆斯, 更不用說保羅了, 有些人認為 1 Cor 15:5-8, 加上 1 Cor 9:1, 顯示實際見過復活的耶穌是使徒身分的先決條件. 由此斷言使徒只是為早期教會服務的. 然而, 這樣的結論本質上是間接的. 雖然新約時代結束後人們被稱為使徒的例子自然不會出現在聖經中, 對這些和其他段落的仔細研究給出了懷疑這一結論的充分理由.
首先, 讓我們再看一下 1 Cor 15:7-8: ’然後他出現在詹姆斯面前, 然後寫給所有的使徒, 最後他也出現在我面前, 對於一個非正常出生的人來說。’ 當保羅說, ’所有的使徒,’ 他顯然根本不是這個意思, ’現在所有的使徒,’ 更不用說, ‘所有將要成為的人;’ 因為他接下來的話顯示他不包括他自己. 因此,我們可以可靠地將這句話應用在耶穌時代的使徒’ 外貌. 如果保羅排除了他自己,我們就不能假設他也包括了巴拿巴, 與保羅同時第一次被稱為使徒的人 (Acts 14:4). 因此,在巴拿巴我們有一位使徒,沒有明確的見證顯示他看見了復活的基督.
保羅的話在 1 Cor 9:1, ’難道我不自由嗎?? 我不是使徒嗎? 難道我沒有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嗎??’ 形成一系列反問句, 每一項都強調一個基本前提; 即, ’你有什麼權利評判我?’ (看到 1 Cor 9:3 以後). 這裡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試圖定義使徒身份的先決條件. 除此以外, 他的問題有什麼意義, ’難道我不自由嗎??’; 這是同系列的組成部分?
此外, 保羅的經歷與十二使徒和雅各的經歷有很大不同,因為他在升天後看到了耶穌的異象. 今天人們仍然聲稱看到了耶穌的異象; 因此,即使這樣的經驗是使徒身分的要求,仍然可能有潛在的候選人. 但如何判斷這種說法的有效性?
確定誰真正與耶穌在一起是一件相對簡單的事情, 經文清楚地表明,在任命馬蒂亞斯時進行了適當的調查. 然而, 以保羅和巴拿巴為例, 他們從安提阿被差遣出去後才被稱為使徒 (比照. Acts 13:1-3 & 14:4), 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有人詢問他們是否見過耶穌. 即使是完全滿意的人 Acts 1:21-2 標準, 成為使徒最終是上帝的選擇 (Acts 1:23-6). 就保羅和巴拿巴而言,重點是聖靈指派執行特定的任務.
尤為重要的是, 而對十二人的首要要求是他們必須是耶穌的見證人’ 復活 (Acts 1:22), 在 Acts 13:31 保羅和巴拿巴刻意避免用這些字眼來形容自己; 為那些「跟隨祂從加利利上耶路撒冷去」的人保留了這個角色。’ 因此,我們有一個明確的跡象表明,在這一特定方面,後來的使徒的功能被認為與十二使徒的功能顯著不同.
由此可見, 而十二個 (並在較小程度上, 詹姆士) 作為耶穌的目擊證人佔據了獨特的地位’ 生命與復活, 在新約時代人們認識到,還有其他一些人在教會中的事工和功能使他們有權被稱為「使徒」。’ 今天我們可能會謹慎使用這個標題,因為擔心精神上的自負: 但這並不是說可能沒有人有與後來的使徒類似的事工.
2.3.6 使徒的一般特徵
使徒被視為基督給教會的事工禮物 (1 Cor 12:28-9 & Eph 4:11-2). 他們是教堂的建造者. 在 1 Cor 9:2 保羅評論, ‘雖然我可能不是別人的使徒, 我肯定對你來說! 因為你是我在主裡使徒身分的印記。’ 明確地, 他把他所建立的教會視為他作為使徒資格的標誌.
十二人顯然有超自然的事工 (比照. Acts 5:12). 顯然,保羅認為這是使徒身分的必要證明; 對於在 2 Cor 12:12 他說, ’標誌著使徒的事情 – 跡象, 奇蹟與奇蹟 – 是你們以極大的毅力完成的。’
然而, 僅憑這些東西並不能成為使徒! 腓利在撒瑪利亞開拓教會,並在事奉之後有一些跡象 (Acts 8:5-13): 但他從未被稱為使徒; 只作為傳道者 (Acts 21:8). 了解原因, 我們應該注意使徒的另外兩個特徵.
首先, 使徒是在教會治理和教義事務上具有精神權威的人 (Acts 2:42, 15:2-6, 16:4, 1 Cor 5:3-5, 2 Cor 10:2-11 & Gal 1:8-9). (在新約文本被寫成作為保存福音純潔性並確定如何將其應用於新情況的手段之前,教義的作用尤其重要, 例如外邦人的皈依. 但請注意,那麼, 就像現在一樣, 嚴峻的考驗是任何教義如何與耶穌的具體教義和現有的聖經體系相關聯; 然後才到十二使徒和後來的使徒的教導 (比照. Mk 8:38, Acts 15:7-21, Gal 1:8, 2:2 & 2:14).)
就腓利而言,他向人們傳了福音: 但當他們要領受聖靈的能力時,卻遇到了障礙. 直到撒瑪利亞教會接受使徒的事奉之後,這一點才被消除。 (Acts 8:14-25).
如前所述, 使徒的意思是“使者”,’ 或者, 「被差遣的人。’ 雖然毫無疑問聖靈與腓利同在, 他沒有從教會獲得在撒瑪利亞傳福音的具體授權. 像這樣, 他有恩膏; 但不是建立教會所需的權威.
單純建立教會的人和使徒之間的第二個關鍵區別似乎是聖靈的具體委託來履行這項職能. 像菲利普一樣, 那些在安提阿建立教會的人 (Acts 11:19-21) 沒有任何地方被稱為使徒. 雖然教會因派遣巴拿巴作為使徒的代表而被置於使徒的權威之下 (Acts 11:22-4), 路加在這裡和之前都沒有將巴拿布描述為使徒; 僅僅作為“一個好人”, 充滿聖靈和信心”. 甚至遲到 Acts 13:1 他只是將他歸類為「先知和教師」。’ 但在保羅和巴拿巴奉聖靈的命令被安提阿教會差遣後,他開始稱他們為使徒 (Acts 14:4).
請注意,這並不是耶路撒冷使徒指示安提阿教會要以這種方式伸出援手的問題; 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在場的任何人已經被承認為使徒. 這是聖靈的倡議 (Acts 13:2 & 4) 得到當地教會的認可和認可 (Acts 13:3 & 14:26-7). 雖然屬靈的權柄至少部分取決於與教會內其他神所命定的權柄之間是否存在正確的關係: 使徒的呼召本質上是神的呼召, 正如保羅本人在《加拉》中所強調的 1:1.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有使徒都有跨地方的事工; 涉及建立或監督多間教會. 這並不一定意味著他們經常旅行: 據說這是普通信徒, 不是使徒, 他們對耶路撒冷教會最初的向外爆炸負有責任 (Acts 8:1-4). 詹姆斯似乎大部分時間都在耶路撒冷度過: 但他的書信顯示了他對教會整個猶太教的關心 (Jas 1:1).
保羅的評論 1 Cor 9:2 , ‘雖然我可能不是別人的使徒, 我肯定對你來說!’ 很有趣, 因為它顯示保羅從相對的角度看待使徒身份. 整個教會可能不會將一個人視為使徒; 但仍是其中某些部分的使徒. 我們也看到了這個想法 Gal 2:6-9 保羅觀察到的地方, ‘為了上帝, 他在彼得的事工中擔任猶太人的使徒, 我身為外邦人的使徒也在我的事工中工作。’ 使徒職分似乎確實有等級之分, 從地方教會到世界各地的教會. 如果是這樣的話, 今天我們需要如此謹慎地使用這個詞嗎, 只要我們謹慎界定此類部門的局限性,不要讓頭銜成為個人擴張的手段?
Muy interesante, graci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