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外包

現在讓我們看看神對罪的補救措施如何在實踐中發揮作用, 正如那些在生活中第一次經歷過它的影響的人所解釋的那樣 – 早期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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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肉體的爭戰

正如前面所討論的, 人類具有動物性的身體,具有與其他動物相同的自然需求和本能. 但我們的獨特之處在於我們認識上帝的能力, 推理, 預測並做出道德選擇. 這意味著我們被設計為能夠以超越我們自然編程的方式行事. 但, 如果我們的生活中沒有上帝的存在, 我們的道德選擇能力受到削弱, 從幾個方面來說:

  • 我們預見選擇後果的能力非常有限.
  • 我們沒有絕對的對錯標準.
  • 我們缺乏做正確事的動力和力量.
  • 我們出生在一個被邪惡腐蝕的世界,甚至在我們成熟地形成自己的道德判斷之前就受到它的製約.

結果是我們無法正確管理我們天生以自我為中心的動物本性. This animal nature is commonly referred to as ‘the flesh’ 或‘肉體上’’ 自然. 而這種失控的情況, which has affected everyone from Adam and Eve onwards, is what is generally referred to by theologians as ‘Original Sin.’ 有些人認為,這使得人們不可能選擇任何在道德上討上帝喜悅的行動方針: 但所有基督徒都同意,我們本性的這種根本腐敗使我們不可能始終以滿足上帝標準的方式生活.

But even apart from our own personal weakness, there is a spiritual corrupting influence – '罪’ with a capital ‘S’ – resulting from the activity of Satan himself; 他不斷地試圖利用我們肉體的弱點,讓我們遠離上帝. 結果是, 一旦我們有能力做出有意識的道德選擇, 我們發現自己犯了錯誤!

正如它所寫的那樣, “沒有一個人是正義的; 不, 沒有一個. 沒有人能理解. 沒有人尋求神. 他們都已經轉過身去. 他們一起變得無利可圖. 沒有人行善, 不, 不是, 就一個而已。” (Rom 3:10-12, cf. Ps 14:1-3 & Ps 53:1-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 就虧缺了神的榮耀. (Rom 3:23)

保羅的困境

在羅馬書中, 章節 7, 使徒保羅描述了他自己開始渴望事奉神的個人經歷, 卻發現自己成了罪惡的奴隸.

因為當我們在肉身中時, 通過法律產生的罪惡慾望, 在我們的成員中努力結出死亡的果子. ……因為我不知道覬覦, 除非法律規定, “你不可貪圖。” 但罪惡, 通過誡命尋找機會, 我內心產生了各種貪婪. 因為除了法律之外, 罪已死. 我曾經脫離法律而活著1, 但當誡命臨到時, 罪孽復活了, 我死了. 誡命, 這是一生的, 我發現這是為了死亡; 為了罪惡, 通過誡命尋找機會, 欺騙了我, 並通過它殺了我. (Rom 7:5,7-11)

因為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 但我是屬肉體的, 在罪惡下被賣掉. 我不明白我在做什麼. 因為我沒有做我想做的事: 相當, 我做我討厭的事. 但如果我做我不想要的事, 我承認法律是好的. 所以, 在此刻, 不再是‘我’’ 正在做的, 但罪惡卻存在於我內心. (Rom 7:14-17)

為了, 根據裡面的人, 我喜愛神的律法: 但我在其他部分看到了不同的規律, 與我內心的法則作鬥爭, 使我成為我其他部分罪孽法則的俘虜. 我的負擔如此沉重! 誰能將我從這死亡的軀體中救出來? 我通過耶穌基督感謝上帝, 我們的主! 那麼用頭腦, 我自己侍奉上帝的律法: 但用肉, 罪的律法. (Rom 7:22-25)

有人說這段經文描述了基督徒的日常經歷, 以及非基督徒. 當然, 許多基督徒可以認同保羅的經歷,因為它適用於他們生活中的那個時期, 在某些情況下不久之後, 他們的轉變. 有些人還會將其視為與特別頑固的壞習慣作鬥爭的時候. 但如果這代表了上帝所期望的基督徒生活的圖景, 這聽起來是一種相當悲慘的存在. 它讓我們不斷地感到被譴責, 以及對自由的渴望, 罪孽的持續重擔不斷迫使我們做出我們和上帝都不贊成的行為.

– 及其解決方案

但如果我們看一下接下來的經文, 我們看到這絕對是 不是 保羅認為我們的生活應該如何.

因此,現在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就不被定罪了, 不隨從肉體而行的人, 但照著那靈. 因為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使我脫離了罪和死的律. 對於法律不能做的事情, 因為肉體是軟弱的, 上帝做到了. 差遣自己的兒子,以罪身的樣式,為罪而行, 他在肉體中譴責了罪惡; 使律法的條例成就在我們身上, 不隨從肉體而行的人, 但在聖靈之後. (Rom 8:1-4)

因為順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 但那些順著聖靈而活的人, 聖靈的事. 因為肉體的思想就是死亡, 但聖靈的心思就是生命平安; 因為肉體的心思與神為敵; 因為它不受上帝律法的約束, 也確實不可能. 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悅. (Rom 8:5-8)

但你不屬肉體,而是屬聖靈,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心裡. 但如果人沒有基督的靈, 他不是他的. 如果基督在你裡面, 身體因罪而死, 但精神卻因正義而活著. 但若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住在你們心裡, 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Rom 8:9-11)

那麼那麼, 兄弟, 我們是債務人, 不至於肉體, 隨從肉體而活. 因為如果你隨從肉體而活, 你必須死; 但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 你會活下去. 因為凡是被神的靈引導的人, 這些是上帝的孩子. (Rom 8:12-14)

保羅告訴我們‘凡在基督耶穌裡的人’ 可以過沒有譴責的生活. 關鍵是要‘按照’ (Rom 8:1) 並被“領導”’ (Rom 8:14) ‘聖靈’. 這樣做的人被描述為“在聖靈中”’ 並由他居住 (Rom 8:8) 並把我們的心思放在‘聖靈的事上’’ (Rom 8:5).

在這段經文中,聖靈被不同地描述為“生命的靈”’ (Rom 8:2), ‘神的靈’ (Rom 8:9), ‘基督的靈’ (Rom 8:9) 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 (Rom 8:11). 這些特徵表明他是聖靈; 獨一真神的品格和本性的第三次偉大顯現. 進一步的解釋請參見 三位一體的神.

與聖靈建立這種關係的生活的產物是:, 而不是被罪和失敗所主宰, 我們的生活將以問心無愧為特徵, 和平與正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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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1. 保羅的意思是什麼?
    通過說, “我曾經在沒有法律的情況下活著,’ 保羅暗示,直到他第一次故意違反上帝的律法之前,他確實與上帝有關係. 這與耶穌是一致的’ 自己對兒童地位的教導 (看到 Mt 18:1-6,10). 另請注意,保羅早些時候已經解釋過,對於非猶太人, 他們自己的道德良心以與猶太法律類似的方式發揮作用 (Rom 2:12-16).↩